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推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和美家庭和示范岗位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市)、各部门单位推荐,青岛市委统战部组织评审验收,现对2023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和美家庭、示范岗位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5日17时前向青岛市委统战部二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2-859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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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
2023年12月8日
2023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和美家庭、
示范岗位拟命名名单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胶州市
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1.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3.市北区海伦路街道
4.青岛弘德小学
5.崂山区育才学校
6.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
7.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
8.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小学
9.城阳区流亭街道白沙上苑社区
10.胶州市税务局
11.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
12.莱西市委统战部
三、教育基地
1.青岛福林小学
2.青岛二月二生态农场有限公司
3.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
4.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四、和美家庭
1.关 军、尹海英家庭
2.李延清、张玉文家庭
3.麦迪娜•吐鲁洪、阿卜杜萨拉木•阿卜杜外力家庭
4.罗 薇、李艳辰家庭
5.裴哲华、池美花家庭
6.金雪花、金太山家庭
7.牛 浩、李 婷家庭
8.金 姬、郭忠强家庭
9.尹瑞安、禹化慧家庭
10.姜丽丽、宋宜蒙家庭
五、示范岗位
1.市南区八大关街道红岛路社区红岛路001网格
2.李沧区浮山路街道“石榴花开•同心润德”红石榴驿站
3.青岛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中韩派出所户籍室
4.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通济税务所“红石榴”税企联络岗
5.青岛市生态殡葬园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科
6.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作室综合处
7.青岛市妇联组织联络部
8.青岛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9.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管理处
10.青岛第六十八中学高三年级组